收藏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

发布日期:2017-03-18    浏览次数:

收藏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

一、制度

目的与依据:为了鼓励捐赠,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,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收藏馆事业的发展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馆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捐赠原则:捐赠活动应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,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捐赠范围:收藏馆根据自身性质、展陈需求和馆藏结构确定接受捐赠范围。这主要包括具有历史、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品,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品类,以及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实物及资料等。

捐赠方式:接受捐赠的方式包括无偿捐赠和有偿捐赠。无偿捐赠是指捐赠人向收藏馆无偿捐赠货币、藏品、实物等;有偿捐赠则是指捐赠人附条件捐赠藏品、实物等,收藏馆可与捐赠人协商捐赠条件。

二、操作规程

捐赠申请与接收:捐赠者或机构向收藏馆提出捐赠意愿,并提供所要捐赠的物品及相关情况说明,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。

初步筛选与评估:根据收藏馆的接受捐赠范围和标准,对捐赠物品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。如有需要,可请专家进行鉴定。

签订捐赠协议:对于符合要求的捐赠物品,收藏馆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,明确捐赠财产所涉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等问题。

捐赠物品管理:捐赠物品按照规定进行消毒整理后,与保管部门进行交接入库,做好相关信息记录。同时,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,对捐赠的藏品妥善收藏和保管。

捐赠回馈:举办捐赠仪式,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,感谢其捐赠行为。根据捐赠财产价值大小,收藏馆可给予捐赠人不同形式的荣誉和进行表彰。

监督与责任:收藏馆应接受政府、社会和捐赠者的监督,确保捐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。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,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
三、总结

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确保捐赠活动规范、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,有助于推动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繁荣。


中国古建筑构件收藏馆

古建筑研究中心(代章)

2017年3月18日